這裡所謂的一個人,當然不是指你跟我這種升斗小民. 指的是民意代表,政府官員或什麼名人. 這兩天前立委林益世的收賄風波,鬧得沸沸揚揚,經各大媒體的大量傳播,再加上照片的佐證,我想林前立委很難再説他不認識這位陳先生或很不熟.但是他到底有沒有收賄就是另一回事了.讓我們看司法來調查論斷吧!
在此我有兩種推論,一種就是他收賄了,而且也被人家在一年前就鎖定又拍照留念,這可是鐵證如山,相信他是只有俯首認罪一途,別無他法。但是如果他並沒有收賄,這件事就值得我們大家來省思了,不是嗎?試想一位立法委員每天要面對多少的選民,只要你是他選區的選民,他那敢得罪你,如果再加上你又是一位企業主,他就更沒膽不理你了。因為你不但自己手上有一張選票,也可能可以影響你企業的員工,更遑論你還有可能是他的金主---政治獻金的主人。這一切都說明了做民代的無奈,如果遇到了有心人想要栽贓於你,大可設下各種的陷阱,什麼女人丶關說丶送錢等等。我們只要與任何的政治人物有過節,或想要在將來某一天把他毁滅掉,你就可以用這種手段,在他不知不覺中先設計好,再拍照存證。等到那一天你想要實行你的毀滅計畫時,就把它公諸於世。這場景有沒有一點像目前林立委的情形。雖然,我們強調一切等司法來還他清白,但是他的政治生涯也可能就此結束,因為司法永遠都是遲來的正義,等到它確定時,所有的選民已經自行判了他的罪。想想這不恐怖嗎 ?!
讓我想起了另一件事,那就是我們還好沒有實行內閣制,否則執政黨的內閣成員都是國會的議員,所以只要是有心人早在人才尚未成大器之前就先鎖定一票菁英份子,把他們的照片或事蹟準備好,一旦菁英份子成為國家要角時,就丟出醜聞,我看我們的政府不整體崩潰才怪。也許有人會說,我們還有司法,但是如今有多少人對司法還有信心呢?
想到此,我還真覺得當個小民或草民還挺不錯的 !你同意嗎 ?
- Jun 29 Fri 2012 11:28
毀滅一個人這麼簡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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