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今天的報載有一位簡姓媽媽早年喪夫,與兒女相依為命,但因過份勞累,二十多年前開始洗腎,二年下來身體日益虛弱,兒女主動提出捐贈,但簡媽媽強力反對,她認為父母給孩子東西是應該的,怎麼可以從小孩身上拿東西?不過經過一對兒女的連哄帶騙才被説服,由兒子先捐了一顆腎給媽媽,但十二年後,再度腎衰竭,這次由妹妹捐腎,仍是花了一番功夫才説服簡媽媽。不料今年三月簡媽媽又因為肝硬化出現肺積水,醫生評估如果沒有人捐肝活不過八月,這對兄妹仍搶著要器捐,結果由妹妹在六月捐肝成功。但天不從人願本月七日簡媽媽因感染而過世,使這對兄妹的心願未能發揮作用而遺憾,但兄妹不捨的説,母親雖走了,但身上帶著他們的肝、腎,覺得好幸福哦!
這真是一篇感人的報導,首先,應該恭喜簡媽媽是上輩子做了什麼樣的好事,生得如此一雙好兒女。如果換成是你、我,作得到嗎?坦白説,我感謝我的父母沒有要我作這種決定的機會,否則,天人交戰必是難免的,而我也不敢説我作得到。因此,我很好奇簡媽媽平日是如何教育這對兄妹的,能在母親危急的時候,大膽的站出來為母親捐贈自己的器官。要知道任何的手術都有風險,從健康的人身上摘取器官已經有一層風險,再將器官成功的種在受贈者身上,又有另一層的風險,一般人是很難克服對這些風險的恐懼,否則,台灣一年數以萬計的冼腎病人家屬都能器捐,不但可以減少病人一週三到四次的洗腎折磨,也可為國家省下可觀的健保醫療支出。
我們從小就被教育要"孝順",但什麼是孝順?恐怕十個人就有十個人的定義,十種自認正確的方法,這也是現今這個社會的價值迷思!只有父母給子女東西,要向子女拿東西就是另一回事了,更不要説是器官。我們該如何去教育下一代能瞭解什麼是回饋,也就是當你向人家或社會取得某種幫助後,待有一天,你也有能力幫助別人時,不要吝嗇的向人伸出援手。能先讓子女瞭解這一點就不錯了,如此,整個社會就不會像現在的投機、功利與對立。至於器捐這種超級犧牲自我的情操,就只有期待後人慢慢的教育培養或自己每天多燒幾柱香,看看下輩子為人時能不能有機會碰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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